管好老电梯,应有新思维
管好老电梯,应有新思维
10月1日起,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将施行。近日,泉州召开了《条例》贯彻工作会议,对《条例》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作出了详细解析。本社记者了解到,截至今年8月,全市登记在册电梯56379台,在用51441台,停用4938台。其中,部分老旧小区存在各类电梯难题,《条例》的实施将有助于市民用上放心电梯。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电梯早已成为多数住宅小区的标配,但随着部分电梯使用年限的增加,夹人、停运等各种安全隐患也频频让住户心有不安。目前,泉州满15年登记的老旧电梯就有1413台,占电梯总数的2.5%,且呈逐年增加之势。不久前,本社《东南早报》的相关专题调查显示,我市部分小区的老旧电梯存在零部件老化,故障率增加;配件供应难,维修成本增加;小区物业风险认识不足,换梯难筹资金等一系列难题。其中,电梯维修、改造、更换资金难以筹集无疑是普遍的痛点所在。
如何破解这一困扰小区居住条件改善的现实瓶颈呢?其他城市的先行先试之举则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之道,日前,银川、厦门、成都等城市相继出台的居民可提取公积金,用于既有建筑加装电梯、改造或修理的政策,就让人眼前一亮。而即将施行的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,也明确了可启动公维金、小额专项维修资金和管理单位先行垫付三种办法来解决资金问题。可见,只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管理思维,即使是摸着石头过河,办法也总会比困难多。
今年7月1日,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住建部负责人表示,将加大力度对17万个城镇老旧小区加快改造,其中加装电梯解决居民“上楼难”这一焦点问题也赫然在列。揆诸现实,在增设电梯的过程中,业主意见协调、审批办证、后期维护等方面问题都让旧楼加装电梯变得步履维艰,其最大的阻力就在于各方需求的不统一,“一户反对,全楼搁浅”的现象已是司空见惯,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,也屡屡让小区加装电梯这一好事变成难事和烦心事。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整体性思维,因此,要在平衡多元诉求中统一思想并化解矛盾,除了广泛的沟通与理解外, 建章立制明确权责才是根本之道。
即将实施的《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》就有七大创新点,亦可对症下药一一破解现实困境:如对电梯主体责任进行详细界定;对住宅小区的相关费用收支进行明确;对电梯的信息化管理技术进行了规定;推动多元共治管理机制建立;解决选型配置土建工程等先天不足;推动保险、按需维保机制的形成;对施工单位的处罚更加严格。“无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,有了规矩更重要的是不打折扣地依规而行,因此,条例能否真正化解民生难题,实践才是检验其生命力的唯一标准。
老旧小区改造,看上去是基础建设项目,实质上却是社会治理工程,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,作为其中焦点的“电梯问题”意义更显举足轻重。小区作为城市最小的社会单元,能否便捷出行不仅是日常的民生关切,也测试着城市管理者最基本的社会治理水平与人文温度。因此,管理好老电梯亟须新的思维,而这种“新”也只有始终围绕民生需求这一刚需运转,才能不偏不离地化民生痛点和堵点为大众的幸福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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